社會服務
社會工作室簡介
於本院接受醫療、遭逢經濟困境之個人或家庭,經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予本院。經由社會工作室評估審核後,符合補助者予以醫療相關協助。包括:
服務項目
- 心理情緒輔導
- 出院準備計畫
- 急性後期計畫
- 醫療費用協助
- 家庭問題處理
- 志願服務推展
- 精神自殺責任通報
- 身心障礙鑑定服務與諮詢
- 社會福利資源運用及轉介
-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責任通報
- 器官捐贈、安寧緩和醫療及預立醫療諮商諮詢與勸募宣導
- 其他社會福利相關服務諮詢
「社會服務暨急難救助」濟助實施辦法申請須知(110年03月01日起)
※註: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,全戶人口除申請人之外,包含下列人員:
- 配偶。
- 一等親之直系血親。
- 同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奇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。
- 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。
(五)救助申請流程:
- 病患或家屬於住院期間或出院當日後2個月內提出申請。(檢附相關文件請參考第四項應備文件,若未提供完整則無法申請)。
- 社工人員訪視會談及填寫補助申請表。
- 申請相關資料審核。(須1個月內左右審核期)。
- 審核結果會通知申請者或其代理申請者悉知。
- 審核通過者由審核通過日後算起三個月內,依核定補助額度,匯入面談當初檢附存摺之銀行或其它戶頭帳號內。
(六)申請方式及時間:
- 週一至週五上午:08:30~11:30;下午02:00~05:00。。
- 請洽本院社工人員服務連絡電話:02-2771-3161#710。
- 地址: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61號,洽一樓服務臺。